2025年07月06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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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 加大培育帮扶力度

发布时间:2025-07-04 14:18:04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进一步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进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一件事”,加大培育帮扶力度。

指导意见强调,要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意愿,加强政务服务系统集成,为“个转企”提供统一规范、高效便捷的服务,助力提升转企后内部管理水平和合规意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同时,加大对“个转企”发展的培育支持,有效降低转换成本,服务更多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要优化“个转企”办理流程,接续办理涉企事项,个体工商户通过直接变更转型为企业的,可以在申请变更登记时,同步办理公章刻制、社会保险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基本账户开立或变更预约等关联事项。登记机关将登记注册环节采集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及商业银行,参照企业开办或变更流程接续办理相关手续。鼓励各地提供税务、住房公积金、社保等“个转企”预检服务,方便个体工商户有针对性准备申请材料,提升办理效率。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原个体工商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结合当地实际做好缴存身份及权益转换等相关工作;对以单位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办理缴存单位信息变更业务,合并计算连续缴存时间。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在培育“个转企”工作中,要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意愿,提示“理性转型”,不得强制、诱导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不得设置任何有关“个转企”数量、增速或者比例的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基层摊派任务。加强窗口和网上审核人员业务培训,确保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审查规则和答问口径,不断提升服务效能。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个转企”相关政策,增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实现更好发展的意愿、信心和主动性。强化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讲好个体工商户成长故事,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个体工商户成长的良好氛围。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5.07.04 宗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