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27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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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政治监督 守护文明根脉

——驻部纪检监察组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纪实

发布时间:2025-08-26 16:20:3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北京中轴线,以雄浑壮阔之姿勾勒古都脊梁,尽显大国气象;苏州平江路,伴小桥流水漾起悠然意趣,藏尽江南温柔;敦煌莫高窟,凭千年壁画沉淀古老底蕴,诉说丝路传奇;福州三坊七巷,借坊巷纵横续写传奇故事,承载闽都文脉……华夏大地上,历史文化遗产灿若星辰,承载着珍贵的历史记忆,也见证着新时代的守护与创新。

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传承、利用好历史文化遗产,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对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住房城乡建设部纪检监察组不断强化政治责任,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列为监督重点,深入全国各地开展调查研究,向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提出多项建设性意见,推动保护传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立足“国之大者”的政治站位

“这次培训让我们对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思路更清、方向更明,帮助很大!”2023年8月30日,一位参加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视频远程教育培训的同志感慨道。事实上,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纳入培训主题,早已是驻部纪检监察组的常态化举措。

“万物有所生,而独知守其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足迹遍及大江南北,以强烈的文化自觉与历史担当,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发展融入治国理政的伟大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这些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作出全面部署。2025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提出要求。2025年7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再次对这项工作作出部署,强调要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驻部纪检监察组强烈意识到,保护传承优秀历史文化,本质上是守住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是践行党的创新理论,是落实“第二个结合”,是捍卫“两个确立”的必然要求。开展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发展,必须要有这个政治站位,要坚决担负起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保护传承发展历史文化的重大政治任务,把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作为一项重要事业来抓。同时,要深刻认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对于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重大意义,要胸怀“国之大者”,从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文化力量的高度,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真正形成“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激发和凝聚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强烈的历史观念和责任意识。

“特别是要加强对反映中华文明突出特性,承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驻部纪检监察组在广州、深圳调研后,向部党组提交的这条建议,直指现实痛点:部分地方将历史文化保护窄化为文物建筑守护,陷入“厚古薄今”的误区——一味侧重古代、近现代遗产建筑的保护,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革开放以来的建设成就疏于梳理发掘,相关资源调查更是存在明显短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民族需要有民族精神,一个城市同样需要城市精神。城市精神彰显着一个城市的特色风貌。要结合自己的历史传承、区域文化、时代要求,打造自己的城市精神。”纵观古今中外,唯有留住历史韵味、坚守文化品位的城市,才能塑造独一无二的精神标识,持续提升吸引力与民众归属感。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与“试验田”,深圳40余年的城市发展历程中,沉淀下大批镌刻改革开放印记的标志性建筑与重要史迹:罗湖口岸国贸大厦的“三天一层楼”诠释着“深圳速度”,邓小平雕像矗立着改革初心,时间广场标语铭刻着时代奋进的誓言。它们不仅是城市建设的坐标,更是我国从开放走向强盛的生动见证,承载着特殊的历史价值与时代意义。如今,这些建筑、符号与标志,已凝练为深圳独有的人文特质、发展记忆与城市风貌,升华为城市精神的核心内核,持续为城市发展注入不竭动力。守护好这些“改革印记”,延续好改革开放的精神血脉,生动展现深圳在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壮阔征程,方能更全面地讲好深圳故事、传递中国发展的磅礴力量。

驻部纪检监察组深切感悟: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亟待拓宽视野、补齐短板——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将近现代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及改革开放历程中,承载重要建设成果与集体记忆的建筑物纳入保护体系;要对见证新中国从积贫积弱到国富民强伟大跨越的当代建设成果,开展更系统的普查与认定。唯有如此,才能让历史文化保护兼具深度与广度,以更立体、更鲜活的文化图景,讲好波澜壮阔的中国故事。

推动建立有利于保护传承的制度机制

“住房城乡建设部修订的暂行规定,真是解了我们片区消防验收的燃眉之急!”江西省景德镇市陶阳里微型消防站的负责同志脸上满是欣喜。他口中的“解了‘燃眉之急’”,正是2023年8月驻部纪检监察组推动修订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这一修订,精准破解了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中“消防标准难适配”的困局,让千年陶都的古巷烟火与安全守护得以两全。

这样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落实到城乡建设标准制定中,在驻部纪检监察组的推动下并非个例。循着“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的路径,在调研中精准捕捉问题,多次在部党组会上提议建言: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把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纳入国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总体格局,发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牵头作用;推动成立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和学会协会参加,形成统一领导、统筹谋划、密切协同、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纳入住房城乡建设总体格局,落实到城乡标准、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治理等各项具体工作之中……

诸多举措中,“推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立向党委作专题年度报告制度”的建议,更是在全国激起热烈反响。这项制度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及党中央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部署要求、工作进展、现存难题与改进建议,梳理成专题报告提请党委研究批示——看似一纸报告,实则是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的关键抓手。

制度推行以来,一张覆盖全国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制度网络,就此织就: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33个市(地、州、盟)、1769个县(旗)相继将报告呈送本级党委,黑龙江、湖南、甘肃、海南等23个省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笔批示。

这张网,让党的领导更具穿透力。党对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是报告制度带来的显著变化之一,通过报告制度,各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对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抓好工作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增强。不少地方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调研,从“审阅者”变身“谋划者”,亲自部署、推动历史文化保护工作。

这张网,让难题破解更有加速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年度报告中,全面梳理保护工作中的“堵点”“痛点”,而党委的精准批示与部门协同,更让“问题清单”快速转化为“工作清单”“成效清单”。如河南开封在报告中提出的“提升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服务中心规格”“加大专项资金投入”等建议,均迅速落地,为古城保护注入强劲动能。

这张网,让责任落实更具约束力。制度明确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统筹协调职责,理顺了工作机制,让保护工作从“被动应对”转为“主动作为”。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便在专题报告推动下,成立以厅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领导小组,让重点事项的研究、审议、协调有了“主心骨”,为文化遗产的永续传承筑牢制度根基。

“公益诉讼”让监管长牙

洛水汤汤,映照古都新颜。2025年2月25日,一场聚焦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在河南洛阳正式启动。这场“特别”的诉讼,见证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进程中的重要时刻。

作为华夏文明的“水脉脊梁”,中国大运河以隋唐大运河河南段为千年根脉,自洛阳城蜿蜒而出,通济渠、永济渠呈“人”字擘画山河,2700余公里水廊串联起座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这里既有漕运繁华的千年记忆,也藏着街巷院落的烟火温情,遗产类型之丰、价值内涵之深,堪称流动的“文化博物馆”。

2024年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标志着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正式成为检察公益诉讼法定办案领域——这一立法突破,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将重点针对‘拆真建假’‘保护不力’等问题开展监督,深化与住房城乡建设、文物部门协作,以一体化办案机制打造标志性保护案例。”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负责人如是表态。

回应这份司法担当的,是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主动携手。“将以高度使命担当,为公益诉讼提供全方位支持——从日常沟通协作、信息共享,到专业技术支撑、典型案例联合发布,让住房城乡建设力量与检察监督同频共振。”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有关负责人的表态,勾勒出跨部门协作的清晰蓝图。

事实上,这份“住建+检察”的守护默契,早有伏笔。2023年9月,驻部纪检监察组便牵线搭桥,邀请最高检公益诉讼厅共同调研,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部与最高检联合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意见》。从主动提供证据资料、移送案件线索,到支持司法机关查处破坏遗产的违法犯罪,双方携手“亮剑”,不仅狠狠震慑了大拆大建、拆旧建新等破坏行为,更让文化保护的种子在全社会生根发芽。

如今,这份协作之力已在各地结出硕果:浙江省印发实施细则,杭州、绍兴搭建起常态化协作机制;广州创新设立“文化遗产检察官”,让专业力量扎根文化保护一线;安徽黄山市歙县借公益诉讼破解历史文化街区规划长期不变编制难题,福建泰宁县为尚书巷历史建筑“焕新”护航,江西宜春市以检察建议书督促整改破坏历史街区行为——每一个案例,都是“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合力的生动注脚,更赢得了群众的真心拥护。

法治的保障还在延伸。目前,23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已通过专项决定,将文物和文化遗产纳入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范围,以地方立法为保护传承注入更强动能。站在新起点,检察机关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协作将更趋紧密——以更大办案力度、更优协作效能,让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在法治护航下,绽放跨越时空的璀璨光芒。

从厚重历史中汲取智慧

江西赣州,这座三面环水的千年古城,凭借福寿沟的精密设计安然度过无数汛期;河北邢台英谈村以与洪水共生的营造智慧,数百年间与山洪和谐共处;云南剑川古城则通过精妙的水资源调配,实现了供水与排水的完美平衡。这些历史文化遗产,不仅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更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理水营城智慧。

2024年,驻部纪检监察组成立专题调研组,循着习近平总书记“民生为上、治水为要”的重要指示,深入南京、徐州、丽江、昆明、赣州等地,探访秦淮河、东水关遗址、福寿沟等古今水利工程,与吴庆洲、万幼楠等专家学者座谈交流,探寻破解个别城市“年年抗洪防涝”困境的历史借鉴。

调研发现,古人治水的精髓在于:尊重自然规律、坚持系统思维、注重因地制宜。福寿沟利用地势高差实现自然排水,通过水窗巧控流量;英谈村采用适应性规划,与洪水共生而非对抗;剑川古城则通过智慧水网实现精细调控。这些智慧启示我们,现代治水必须超越工程技术至上的思维定式,从全流域、全过程、全系统的角度重构治水理念。

调研组建议,将防洪排涝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在政策制定中提高权重,使其成为历史文化名城、文明城市等创建的重要指标。同时,加强对传统治水智慧的研究传承,在“十四五”“十五五”国家科研计划中设立专项课题,系统梳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治水经验,建立传统治水智慧数据库。

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驻部纪检监察组创新宣传方式,指导中国建设报开设“宋城通讯”与“博物馆与文脉”专栏,多维度展现传统理水营城智慧的当代价值。

鉴往知来,向史而新。驻部纪检监察组将持续强化政治监督,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的监督格局,服务保障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扎实开展,确保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落地。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5.08.26 记者 常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