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举办全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培训班。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处室负责同志,35个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市、区)、25个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工作支持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同志及所在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
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要求,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工作;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统筹处理好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冷和热”“快和慢”“破与立”“守与进”的关系;要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突出特色,体现乡土风情,不搞“一刀切”,不搞统一模式,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要从完善法规政策标准、开展调查评估、加大传统建筑工匠培育力度、抓好试点示范、加强宣传推广等方面切入,扎实做好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促进乡村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培训班上,财政部经济建设司讲解了中央财政支持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政策、重点绩效评价情况,并从加强项目规划和管理、规范支出内容、健全监督评价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乡村振兴部讲授了政策性金融支持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政策、典型案例、运作模式和项目设计、实施、运营建议。
贵州省黎平县、河北省涉县、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桐庐县、安徽省歙县、江西省浮梁县、山东省沂水县、湖南省桂阳县、四川省黑水县、甘肃省文县10个县(市)代表介绍了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经验。参训学员还前往肇兴村、黄岗村等传统村落观摩、了解传统村落风貌管控、传统建筑修缮改造、传统文化保护传承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围绕日常管护、资金统筹、业态升级等内容开展了交流研讨。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6.07.13 记者 孙思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