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农委,天津市农委:
国家统计局已批准我部继续执行《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请抓紧开展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2009年年报和2009年上半年报及年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本报表制度分为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和村镇建设统计两部分。
城市(县城)建设的统计内容包括:人口和建设用地、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收支、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供水、节约用水、燃气、集中供热、轨道交通、道路桥梁、排水和污水处理、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与市容环境卫生等。
村镇建设的统计内容包括:村镇建设基本情况、规划管理、房屋建筑、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和市政公用设施基本情况等。
二、执行范围
本报表制度执行范围为全国设市城市和县。在此范围内的建设管理部门和单位以及村镇房屋建设管理部门,均应按照本报表制度规定填报统计报表,并报送当地归口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填报方法
(一)设市城市城区和县城填报《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第一部分 城市(县城)建设统计报表》
(二)建制镇、乡和镇乡级特殊区域等填报《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第二部分 村镇建设统计报表》
四、报表方式
(一)年报:以纸质和电子版报送。纸质报表统一用A4纸打印,城市、县城、村镇报表分别装订,并加盖公章或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次年3月10日前报送我部。
(二)半年报:以电子版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当年7月15日前报送我部。
(三)年快报:以电子版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当年11月30日前报送我部。
(四)报送方式:
报表数据通过计算机汇总,电子版报表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城市(县城)建设报表发送至:guoqh@mail.cin.gov.cn,村镇建设报表发送至:nike@mail.cin.gov.cn。
联系人:计划财务外事司统计处 郭巧洪、倪稞
电 话:010-58933265;58934523。
五、报表制度及汇总软件下载
请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行业统计//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页面,下载报表制度及汇总软件等相关内容。
软件技术咨询单位: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文喜 匡小方
电 话:010-58561199-8015;13439123624
六、组织与实施
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是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保持统计机构和人员的相对稳定,认真做好城乡两部分报表数据的衔接,严格审核数据,确保统计质量,并按要求及时上报。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协同配合,做好统计数据汇总和信息共享工作。
附件:1.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略)
2.2009年城市(县城)统计修改说明
3.2009年村镇建设统计修改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